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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憑證查驗工作的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
為加快構筑全市免疫屏障,全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國家、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xiàn)將進一步明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憑證查驗相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適齡無接種禁忌人群應做到“應接盡接”。
二、自8月21日起,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有禁忌癥除外),原則上不允許進入醫(yī)療機構住院部、養(yǎng)老院、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等重點場所;原則上不允許出入圖書館、博物館、殯儀館、景區(qū)景點、銀行、診所、藥店、賓館酒店、餐飲單位、商場超市、游樂場所、洗浴中心、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原則上不允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各類公共服務和經營企業(yè)、各類商戶原則上不安排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員從事直接服務消費者的崗位。原則上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不得從事公共交通、出租車等交通運營工作。
四、各級各類公職人員無接種禁忌證明的,須在8月25日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劑次接種。8月25日后舉辦的會議、培訓等,無接種禁忌癥而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原則上不得參加。
五、經審批的各類大型活動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實行疫苗接種準入原則,主辦方須查驗參加人員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記錄,未接種人員不宜參加活動。
六、對因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癥除外)導致我市疫情防控重大風險隱患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責。
七、需開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證明,請隨身攜帶身份證及醫(yī)療機構相關診療記錄、疾病證明等,前往指定醫(yī)院開具(名單附后)。
各重點場所、公共區(qū)域等相關管理單位要嚴格落實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憑證查驗工作要求。廣大市民接種疫苗后,仍要繼續(xù)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牢記“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四大措施,保護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朝陽市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指揮部2021年8月20日
附件:
朝陽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禁忌癥證明定點醫(yī)院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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